当你发现港澳通行证过期或者丢失的时候,我们就面临着再一次办理的局面,接下来,小编帮大家整理了萍乡港澳通行证补办、换证流程。
办理条件
补办条件
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
换证条件
1、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。
2、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,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。
3、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。
4、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。
5、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。
6、其他确需换发、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。
办理材料
补办材料
内地居民在内地申请换发、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,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逗留签注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申请换发、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并申请逗留签注的,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、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。
办理流程
1.提交申请
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,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,并按照规定填写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,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2.数码照相
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,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(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,需领取照片回执)。
3.采集指纹
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(左右手大拇指),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,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。
4.受理申请
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(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,应同时签署《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》)。
5.缴纳费用
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,制证费用100元,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,并领取回执单。
6.制作证件
受理申请后,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,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。
7.发放证件
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,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;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,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。
办理时限及费用
证件有效期
1.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。
2.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。
办理时限
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注: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。
办理费用
往来港澳通行证: 80元/证
签注:
1.一次有效签注15元/件;二次有效签注30元/件;短期(不超过一年)多次有效签注80元/件;
2.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两年以下(含两年)多次有效签注120元/件;
3.两年以上三年以下(不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160元/件;
4.长期(三年以上,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/件;
注: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(邮递上门取证:45元/证,邮递窗口取证:21.5元/证)
办理地点
萍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萍乡市开发区安源中大道23号云龙公寓一楼
咨询电话:0799-6776397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
上栗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上栗县平安北路108号
咨询电话:0799-3893644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
莲花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莲花县西二环路县公安局1号楼1楼
咨询电话:0799-7226692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
芦溪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芦溪县人民西路225号
咨询电话:0799-7165959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